四、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如何规定的?
答: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上年度全部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为月缴费基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缴。
职工缴费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之和计算。
企业单位工资总额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五、缴纳养老保险费,单位和个人承担比例各是多少?
答: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我区具体为:96和97年度单位23%,个人3%,合计26%;98年度单位22%,个人4%,合计26%;99和2000年度单位22%,个人5%,合计27%;2001和2002年度单位21%,个人6%,合计27%;2003和2004年度单位20%,个人7%,合计27%;2005年以后单位20%,个人8%,合计28%。个人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六、我是一名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参加养老保险应缴纳多少保险费?
答:城镇个体劳动者(包括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业主和雇工,下同),统一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养老金。城镇个体工商户雇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业主和雇工共同承担。其中,雇工本人缴费8%,12%由业主缴纳。如按全省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缴确有困难的,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100%之间,由本人自主申报确认缴费基数,在5年内缴费基数达到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七、私营企业参加养老保险可以按20%的比例缴费吗?
答:不可以。根据国家规定,私营企业属于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应该和其它企业一样按照28%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含个人的8%。
八、请问缴费年限是怎样计算的?
答:单位和职工以及城镇个体劳动者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为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以周年计算,缴费每满12个月为1年。已参保职工在1995年底前按国家政策规定可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九、个人账户怎样建立,如何计息,能不能自由提取?
答: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从96年1月开始建立,个人账户记账基数为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记账比例全国统一,96年、97年为10%;98年至2005年为11%;从2006年开始按照《关于完善企业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文件精神,职工个人账户比例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