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自2020年2月21日起,黄山市黟县将从“继续坚持“外防输入”的防控策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持续加强全民健康教育”三大方面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详情如下:
2020年2月20日,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7号)》。通知全文如下:
黄山市已连续20天未出现新增确诊病例,对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分区分级标准,确定我市全域为低风险地区。根据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黄疫指秘〔2020〕3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续坚持“外防输入”的防控策略
1. 黟县渔亭高速口继续对疫情严重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车辆人员进行监测排查和分类处置,对本市及其它地区车辆免检放行。
2. 县人民医院继续做好发热门诊病例监测、发现、报告,县疾控中心继续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零售药店要继续对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腹泻等药品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于当日上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城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要强化属地管理和部门主管责任,落实网格化防控措施。封闭式物管小区做到人员凭证进入,对市外新进人员进行测温、登记等;商贸小区等开放式小区不再实行“封闭式”管理,所在社区要加强动态管控力度。
4. 撤销县内村口疫情防控服务点,各乡镇、社区(村组)要全面掌握市外新进(返回)人员情况。对疫情严重和高风险地区新进(返回)人员,有发热等症状的,落实14天集中医学观察;无发热等症状的,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对非疫情严重和非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且无发热等症状、通过通信运营商上线漫游地查询15天内未到过疫情严重或高风险地区的,不再采取任何隔离措施。
5. 对符合密切接触者定义的人员,继续落实14天集中医学观察措施。
6. 市外新进(返回)人员应在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告,如有发热症状,应立即拨打120就诊,对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1. 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区、封市场,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
2. 全面复工复产,不得对企业、项目复工复产设置条件,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时间。企业、项目业主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抓好人员分类规范管理。
3. 对租住在村居、社区的外来务工人员,一律不得阻拦其正常出入,租赁业主(房东)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市外租户返黟情况。
4. 服务行业落实有效防控举措,有序恢复正常经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落实人员测温、消毒等要求;餐饮行业要严格执行非聚集性用餐要求,做好分餐、送餐等服务。
5. 县内各室外公共活动场所全面开放。
三、持续加强全民健康教育
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继续引导市民落实讲卫生、戴口罩、少聚集、常通风、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提高全民防护意识和身体素质。
各乡镇、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属地管理和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压实工作责任,落细精准防控措施,确保中央及省市县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监督举报电话:0559—5522089。
本通告自2020年2月21日零时起施行。